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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人物|日戈圣光:日月如歌,生活阳光

“日月如歌,生活阳光!”——这是日戈圣光律师对自己名字的诠释和演绎,再贴切不过了!日戈圣光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充满故事和正能量的藏族同胞,一名执业三十多年风雨兼程、勤勉敬业的资深律师,一位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受人喜爱和尊敬的前辈和益友。

日戈圣光于1984年成为文革后四川省藏区的第一位律师,从1993年起至今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他先后在农村,工厂,军队、高校、司法,公安,党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京办等单位服务和工作。深厚的人生阅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赋予了他充沛不竭的能量;乐观的心态、豁达的胸襟和沉稳的作风,焕发出他人格魅力的炽热光芒。因此,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干什么事,他总能给大家带来温暖、欢乐和希望。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金莲淑可谓一语道破天机:“日戈圣光的名字具有天人合一的情怀,即‘日光情,圣洁歌’,日戈圣光是名如其人,人如其名。”

 

甘孜出生,军营历练

1951年,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全国最早和平解放并建州的民族地区)的丹巴县,伴随着欢迎解放军的隆隆凯歌礼炮声中,日戈圣光降生在中路乡二村藏民阿戈波家中。质朴善良的父母染就了日戈圣光的人生本色。父亲日戈·甲呷从小教育他:“蓝天再高,低着头行走,大地再宽,侧着身穿行。”这句教诲塑造出日戈圣光谦恭的品行。母亲日戈·阿初用民歌启发他:“树林地上分枝丫,却树下根连着根。”让日戈圣光明白人们要互相帮助、不忘根本、感恩自然。

 

日戈圣光13岁就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很小就回乡劳动,参加农业学大寨土地加工等各种生产活动。同年还光荣加入民兵队伍,配发了三八式步枪。当时枪比人还高,日戈圣光既无比兴奋,又深深地感受到党和国家把枪杆子交给他,责任重大。1966年他14岁,就在丹巴县武装部魏全海部长等领导的关怀下,应招入武装部担任通讯员。

日戈律师青年风采

 

1968年,日戈圣光服役于成都军区,在步兵十三团二连担任司号员,同年加入了共青团。1969年又升级为一营部司号目代理书记,并于12月1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他提升为司令部司号长;同年,由于在部队的出色表现,经成都军区领导和张聚维参谋长等首长批准,他被选送到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藏语班,毕业后转到政治系继续深造。1977年,他从政治系毕业,回到部队担任群工干事,负责驻阿坝县部队与地方联络、纪律检查等工作。

 

1981年底,部队大裁军,领导又保送日戈圣光到中央政法干校(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习,期间受到了胡耀邦总书记和习仲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毕业后,原来服役的部队撤销,他就转业到甘孜州司法局工作。

1981年10月4日,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中央政法干校、中央团校少数民族学员合影

 

1984年,日戈圣光经司法考核合格,成为文革后藏区第一位律师。

 

初心为公,坚持不渝

1985年,日戈圣光参加援助西藏,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工作,后借调自治区党委,在杨侯弟秘书长身边任职。1987年,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市制造骚乱,日戈圣光积极参加平息骚乱的工作,为保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贡献出自己的最大力量。

 

1998年,他从西藏调到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在州法院研究室工作了几年。1993年,日戈圣光担任阿坝州驻京联络处主任。他“白手起家”,在缺乏资金、办公场所、车辆等各种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期间,少数黑水县藏族同胞在北京街头违规摆摊,兜售假药、管制刀具,在社会上造成极大不良影响,引起了北京市公安局、民委、经协办以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日戈圣光既是藏族,又是一名律师;既了解决藏族人情习俗,又懂政策、法律,因此,他被邀参与处理相关事宜。日戈圣光欣然领命,不计得失、任劳任怨,奔赴街头巷尾,面对面逐一做工作。他诚恳认真、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上述事务,消除了不良影响。鉴于在此事件中的突出贡献,1994年,日戈圣光在北京各驻京办事处联络处联谊会上受到表彰。另外,还得到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委政府的嘉奖和慰问。

 

日戈圣光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特殊贡献,分别受到邹家华副总理、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杨汝岱副主席和四川省省长肖秧等领导的多次亲切接见。他曾陪同司马义副主席到阿坝州视察,还陪同肖秧省长到甘孜州考察。长江是我们国家的母亲河,发生洪灾时,我国多地受灾严重,人员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所以,耕地田地植树造林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日戈圣光向党中央如实反映民族问题和环保大事,促成朱镕基总理视察甘孜州和阿坝州,落实了退耕还林等重大决策。日戈圣光的工作得到组织的认可,1994年,他被调到四川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工作,主要负责与中央以及国家机关的联络、服务、信息和协调等工作。由于甘孜州与阿坝州共占四川省面积约1/2,民族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自古以来有“治藏必先安康”之说。日戈圣光说:“做民族工作,就是要一不为名,二不为利,靠的是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

 

1996年,中华民族园个别少数民族接待员因民俗习惯等差异,对国家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缺乏理解,不能正确认识因患病法定医疗期满需终止合同返乡,因此思想有波动,引起了很大纠纷,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为此,中华民族园找到了日戈圣光,他迅速开展工作,召开四川籍少数民族接待员思想恳谈会,耐心进行说服教育,阐明法律政策及管理制度均需遵守的理由,鼓励接待员们勤恳工作,不负家乡重望和父母期望,使到会接待员认识到思想上的不足,明确了工作方向。之后,日戈圣光仍关心此事,多次致电询问接待员们工作生活情况,终于妥善解决了久拖未决的纠纷,中华民族园董事长写来表扬函,高度评价了日戈圣光尽职尽责、细致认真、富有成效的工作。

 

卅五老律,壮心不已

1984年至今,日戈圣光执业三十五年,曾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及民族宗教法律事务等大量案件,还担任多家企业的终身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更重要的是,在长期的法律实务的躬身践行中,他一方面切实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每一个进步,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理念,深深地感受到活的法和死的法、有情的法和无情的法的辩证关系。“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本质和特点决定其必然具有局限性,因此,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途径,而且法律要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还需要政治、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配合。作为律师光懂法、只知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真正要把律师工作做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还需要懂人、懂社会和懂国情,正所谓“功夫在诗外,处处皆修行”,这恐怕就是执业经验与人生阅历积淀到了一定程度的境界吧。

 

对此,日戈律师提到一件至今让他记忆犹新、感触颇深的案件。大约在1997年,两名四川藏族姑娘受毒贩蒙骗,替人运送毒品,后被判处死刑。她们原本淳朴善良,以为自己是帮助别人,以至于在宣判时,她们尚不知自己行为是严重犯罪,还听不明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意味着什么,竟然在法庭唱起了歌。面对两个单纯无知、正值青春年华的姑娘,即将被处以极刑,这让日戈律师非常痛心。为此,日戈律师既从法律角度和证据角度提出辩护意见,还从情理上提出该案被告两位姑娘其行可悲、其情可宥,希望留其一命。他还为此上书到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实报陈情,请求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该案的具体情况,从轻处罚。最终,该案改判为“死缓”,被告家属激动得称日戈圣光为“菩萨律师”。

 

日戈律师感慨道:法乃人法、法为人立,法律应当具有一定的人文关怀精神,这也有利于法治的实施与遵守。在古希腊经典戏剧《安提戈涅》中,剧中主人公安提戈捏高呼:“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日戈律师于2006年加入金平律师事务所后,继续热衷于促进民族团结的公益事业,他凭借多年基层民族工作经验,走进望京社区宣传法律及民族文化,积极投入民族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耐心接待不同民族群众来访咨询,如2014年,在妥善处置黑水藏民农展馆寻衅滋事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日戈与同事们做好20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尤其是经过多次奔走,成功使涉案藏民取保候审,赶回老家参加家人葬礼,实现了法律、天理、人情的统一。同时,他还热心做好传帮带工作,悉心指导年轻律师做好民族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的方法等。

 

律师歌者,热心环保

藏族人性格坚韧、豪放豁达,而且能歌善舞,日戈律师一副好歌喉与生俱来。称得上律师中的歌者、歌者中的律师。

 

日戈律师积极参加国内各种公益等演出活动,如2006午5月24日参加了央视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的《相约大三峡》大型演出活动,高唱了歌曲《和谐社会哑咕嘟》。2003年12月22日参加了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高原如歌》西部歌王赛歌会。独唱了三首民歌。2006年9月21日参加了凤凰台和广东台举办的《声响亚洲颁奖晚会》。无伴奏清唱了山歌。日戈律师还作为北京律师艺术团的独唱歌手,在北京饭店举办的《2006北京律师新春团拜会》、2007年亚洲太平洋律师协会年会等活动中,身着藏袍独唱民歌,向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内外上千名律师展现了中国律师的风采。另外,他还组织了根连根、环保等藏族家庭艺术团的演出活动,被称为“绿色艺术天使”,2004年1月21日《人民日报》第十六版以“阳光的情怀,圣洁的心灵”进行了报道。

日戈律师非常热心于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的保护,他形象地比喻:滥砍滥伐破坏植被就是剥自己的皮,滥捕滥杀动物是杀自己的身,滥采滥挖矿藏是挖自己的心,滥排滥放流江河是放自己的血。人与自然反,灾害多,人与自然仇,人类亡,人与自然平,天下平,人与自然和,天下兴。他深知虽己年迈,老马自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日戈律师最大的梦想和莫大荣幸的事,就是为民族祥和、环境保护、法治中国尽到绵薄之力!

 

日戈律师又有《劳动法学》,《国际私法学》,《民法学》等作品。《中国西藏》杂志上多次发表了文章和摄影作品。中央到地方各报刋杂志发表了文章。皮尔卡丹、宋世雄等著作中还隆重介绍了日戈圣光律师。

日戈律师获得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老律师光荣执业三十年纪念》牌,以及首都律师文化建设《积极奉献奖》,还荣获朝阳律协颁发的国庆60周年文光汇演《三等奖》等多种奖杯。

日戈律师深情地说:“吾等三生有幸赶上了习总书记,这样可遇而不可求,站得高远,看得深透,非常稳重成熟,多么亲切温暖的好领袖。唯有坚决按照实现习主席治国理政,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诸多雄才伟略方针。中国才大有作为,大放光采!这几年特意学写了一副赞颂习总书记的对联。上联:亲近平民富安康!下联:命运共体利众生!横批:扎西德勒!”

 

感恩的心,扎西德勒

访谈结束,日戈律师用藏语和汉语唱了《北京的金山上》。也许他已经无数次唱起这首歌,但依旧是那么投入、那么饱含深情!这首经典歌曲代表了当年广大藏族人民对毛泽东主席的敬佩和新中国的赞美之情。或许这首歌大家听过很多遍,能从中感受到那份情感,但是,当一个藏族同胞、一个资深律师高亢激越、蕴涵真情、自然淳厚地演唱这首歌曲时,带来的更是震撼!因为我们可以感受到日戈律师不只是用口在唱,更是用心在歌,那份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那份前辈和子孙后代始终坚定不移、跟着党走上康庄大道的豪迈,是那么的自然奔放,没有半点矫揉装饰。是的,只有纯洁自然的、发自内心和民族的天籁,才能在瞬间击中心扉、感人至深。

 

一曲唱罢,日戈律师连说了几个扎西德勒,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扎西德勒!各民族兴旺团结,扎西德勒!各位朋友实现幸福快乐的中国梦,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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